非都市土地更正編定申請書

受文機關

苗栗縣(市)政府

地所

土地資訊

土地標示原使用分區及編定類別擬更正使用分區及編定類別土地使用現況土地所有權人
鄉鎮 段 小段 地號 地目 等則 面積 使用分區 編訂類別 使用分區 編訂類別
附繳證明文件

一、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前已為合法房屋之證明文件

二、因地震造成建物毀損或拆除,致原有合法建物不存在者

(民國 攝影)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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